原标题:羊倌粗心丢羊只 法官调解化纠纷

(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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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哈尔莫墩人民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尼某雇佣羊倌吐某在山上放羊,放羊期间,因吐某粗心大意,丢失了20只羊。事发后,吐某承认丢羊是自己的责任,双方口头约定,由吐某向尼某赔偿20只羊。约定期满后,吐某迟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拖了一年多得不到赔偿的尼某无奈之下,将吐某诉至和静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吐某了解情况。吐某承认确有此事,羊是他在放牧过程中丢失的,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法官了解到尼某因担心得不到吐某的赔偿,丢失羊只当月尼某并未向吐某发放工资。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阐明法律责任,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尼某表示考虑到吐某家庭困难,可以按照当时每只羊市场价500元计算来免除6只羊的赔偿,吐某同意向尼某当场返还14只羊,调解后尼某撤诉。
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纠纷,消除履约隐患,法官与尼某一同前往吐某家中,协助尼某将吐某家养的14只羊装上车带回家。尼某收到羊只后,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据了解,哈尔莫墩法庭坚持 “一件事一次了”的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图①:法官指导原告写收条。
图②:法官在被告吐某家羊圈中抓羊。
图③:法官协助原告尼某将被告吐某返还的羊只装车。(代吾然·买吾拉/文 耿 浩/图)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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